【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7】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县级城市有形建筑市场审批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 |
县级城市有形建筑市场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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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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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属性 |
□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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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市建设局 |
受理方式 |
□网上■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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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市建设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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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九)(十)对投资数量较多、建设规模较大的县级城市,确需设立有形建筑市场的,应参照上述条件,报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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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符合办理条件即可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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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所在地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有形建筑市场的批复的复印件; 2、有形建筑市场有满足工程交易的场所,即集中办公、报名开标、评标、信息发布、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建筑面积市级不少于 1000平方米,县级不少于600平方米; 3、具备开标评标等相关交易设施、信息发布和有关部门进场办公的条件; 4、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和相关管理、服务人员名单; 5、有健全的市场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江西省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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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窗口受理——专家评审会——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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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许可时限 |
十九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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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许可期限 |
十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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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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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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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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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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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吴微萍 |
所在部门 |
市建设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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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33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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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96288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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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城市有形建筑市场审批办事流程表
事项名称 |
县级城市有形建筑市场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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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总时限 |
十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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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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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步骤 |
受理环节 |
办理部门 |
市建设局窗口 |
办理人及职务(AB岗位制) |
A:李曦:18607980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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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吴微萍:1587998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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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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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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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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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评 审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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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及职务(AB岗位制) |
李雪芹:1867986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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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十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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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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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环节 |
办理部门 |
市建设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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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及职务(AB岗位制) |
高军:13807987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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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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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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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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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各单位业务科室的人员填写。此表每张只能填写一项审批事项,如有多项审批,可以将上述样表复制后再行填写,如何填写可以参见后附样例。行政审批推行“一审一核”,若须增加环节,应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