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4】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项目编号:BJGJ 2016-11-001)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对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实施机构为景德镇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内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拓展区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及维护,高铁商务区和景东片区地下综合管廊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6.85亿元。其中昌南拓展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投资额为2.84亿元,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由政府负责投资建设,申请人负责运营及维护;高铁商务区和景东片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投资额为24.01亿元,由申请人负责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2、项目合作年限:本项目合作年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3、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控制中心等,其中土建工程分为管廊本体、引出口、预埋排管、通风口、投料口、出入口、倒虹、管线改迁及交通疏导等设施的建设;安装工程分为管廊内支托架安装、电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光纤感温、监控、光纤电话、排水、通风等自动化控制系统设施、设备的安装;控制中心分为土建工程和设施、设备安装,实现对全部综合管廊实现智能化管理,分别设置在昌南拓展区、高铁商务区的中心位置;管线入廊包括电力、给水、通信、广电、燃气、污水等入廊管线。
三、项目运作方式
结合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现行实际情况,将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分为三期。一期(昌南拓展区)建设资金由景德镇市政府自筹,采用O&M(委托运营)方式运营。二期(高铁商务区)和三期(景东片区)采用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方式进行建设运营。具体如下
(1)一期工程,目前已经在施工中,由景德镇市政府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将采用O&M(委托运营)运作模式,由景德镇市政府委托特许经营的项目公司(SPV)运营。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拥有一期管廊工程的收费权,项目公司向管线单位收取的入廊费和管廊运营维护费用于补贴项目公司建设二期和三期工程的支出。
(2)二期和三期工程,即高铁商务区和景东片区拟采用DBFOT模式进行建设运行管理,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政府方将二期、三期管廊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权、收费权交由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负责对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运营、维护,保证管线运作的安全。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管廊无偿移交政府方。
(3)项目公司由市政府授权市管廊公司和选定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资本金暂定4.80亿元,占高铁商务区和景东片区总投资的20.00%,达到国发〔2015〕51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最低资本金不低于20%的要求。其中政府暂定持项目公司5%股权,货币出资约0.24亿元;社会资本方暂定持项目公司95%股权,货币出资约4.56亿元。
(4)项目公司以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建设资金缺口,约10.21亿元,占总投资的42.50%,该项负债由项目公司承担,但由选定的社会资本方负责落实融资任务。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对外债务融资可以以拥有的收费权进行债务融资担保,向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申请低息贷款,或通过相关金融机构发行项目收益债。虽然该项融资任务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亦有义务对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必要支持。
(5)本项目申请国家管廊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补贴9亿元
(6)回报机制:项目公司收益来源于两部分,分别是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以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①使用者付费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政府通过授权项目公司特许经营的方式给予项目公司昌南拓展区、高铁商务区、景东片区综合管廊的收费权,项目公司根据景德镇市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对入廊单位使用地下综合管廊进行收费(包括入廊费和管廊运行维护费收入)。
②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运营期间,政府以财政资金对项目公司收入不足以满足中标人合理收益的缺口部分予以补贴。
(7)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内综合管廊相关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
(8)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PPP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公用设施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若有)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四、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如:母、子公司关系,控股股东相同的企业等情况),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如存在上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情况,则申请人应提供其母公司、或共同控股股东,或管理单位出具的指定该申请人为唯一参加本次资审单位的指定函(若母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其所有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申请人的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资质要求
3、申请人业绩要求
截止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近五(5)年内,至少应具有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或地铁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此三种经验其中至少两种经验)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相应项目合同为准。
4、申请人财务实力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经评审后选择的申请人可参加下一阶段投标。
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名时,将调整相应文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参加资审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可提供彩色扫描件且能正常扫描二维码)、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财务情况汇总表(体现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净资产、银行存款、资产负债率、银行授信额度)、2013至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出具的每日存款证明或流水单、银行授信额度证明、申请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近三年无违法和违规记录、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能体现其管廊项目施工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有效资格材料进行报名。本资审公告第四条所述的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情况应出具的指定函。
由申请人自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审验原件后退回,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完整复印件一套。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六份及有效电子版(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及电子版一份,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并应一并于2016年11月29日14:00点前(北京时间)送达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德镇分站及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景德镇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798-852566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5879990380
采购监督机构: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798-828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