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8】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17年12月18日起,对市建设局开展为期45天的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建设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聚焦尊崇党章党规尤其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制约情况、聚焦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是否存在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是否存在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是否存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是否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是否存在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是否存在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
(四)是是否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是否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小官巨贪”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五)在“落实脱贫攻坚三大机制、实施十大扶贫工程、加强五大体系建设”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动不力的情况;是否选派优秀干部驻村扶贫,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到第一书记任职村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是否存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的问题,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是否脱岗驻村开展工作,是否熟悉帮扶村和贫困户的情况、健全工作日志记录、完善帮扶工作台账等。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
市建设局三楼市委第四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二)巡察期间办公电话: 0798—8525193(工作日8: 00-12:00,14: 30-17: 30);
(三)巡察期间联系手机:15397987295(接收短信为主);
(四)电子信箱:jdzdsxcz@126.com;
(五)通讯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020号市建设局大楼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 333000。
根据巡察职责, 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景德镇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