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顾名思义,就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公共职员,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职责非常广泛,涉及到国家的各个方面,比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教育、卫生、科技等等。
一,公务员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其中:
综合管理类,是指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员,比如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宣传教育、人事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类,是指主要从事国家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比如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外交、军事、司法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行政执法类,是指主要从事国家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员,比如公安、检察、审判、监察、税务、海关、工商、环保、食药监等部门的执法人员。
除了这三大类别,还有一些特殊性较强的职位类别,比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务院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职位类别。
二,公务员的招录
公务员的招录,主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方式进行。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是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的对象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公务员,比如中央部委、国税、海关等。
国考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报名,11月份或12月份笔试,次年3月份或4月份面试,4月份或5月份体检和考察,6月份或7月份公布录用结果。
除了国考,还有各省的公务员考试,简称省考,是由各省的省委组织部和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的对象是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比如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等。
省考的时间和流程与国考类似,但有些省份会参加联考,也就是多个省份共同组织考试,比如山西、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十多个省份会在每年的3月份或4月份参加联考。
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和申论。行测是一种客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能力。申论是一种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语表达、问题分析、政策理解、公文写作等能力。部分岗位还会加试专业知识,比如法律、会计、外语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